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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资产评估机构2016年度等级评价排序通告

[分类]机构评价,通知公告 [作者] [发表时间]17-09-28 12:09:39 阅读次数:5001

吉评协〔2017〕第24号

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等级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7〕60号)精神、《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评协〔2013〕15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吉林省资产评估机构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评协〔2017〕10号)的有关要求,对我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通过年检并公告的84家资产评估机构及5家分支机构进行等级评价排序。等级评价排序按各机构2016年度执业质量状况、实现的评估业务收入、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评估业务收入、行业突出贡献、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人才培养七大指标,采用最大值比较及与其权重之积相结合办法进行,客观地反映了资产评估机构以执业质量为主线的总体执业状况和执业能力。

现将吉林省资产评估行业2016年度等级评价排序进行通告。查询机构等级排序可登录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网址:www.jlas.org.cn)。


附件:吉林省资产评估机构2016年度等级评价排序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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