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会员退会办理指南

会员退会办理指南

[分类]办事指南 [作者] [发表时间]23-07-20 10:07:50 阅读次数:1517

★★★★★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

★★★★★统一信息平台个人中心操作手册★★★★★

★★★★★统一信息平台机构管理操作手册★★★★★

一、退会规则

1.会员可申请退会;

2.退会申请提交后,由所在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地方协会及中评协进行审批;

3.自愿申请退会,需要申请人书写退会书,并签字后,上传到系统中;

4.自愿申请退会审批通过后,系统将限制1年内不允许重新入会;

5.系统将验证是否有未履行的会员义务(会费缴纳情况),如有虽可以进行退会申请,但会在再次入会时发出警示(暂缓开通)。

二、退会流程

第一步:提交退会申请;

第二步:所在机构提出意见(如是协会代管或非执业会员跳过此步骤);

第三步:所在地方协会进行审批;

第四步: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审批;

第五步:退会成功。

三、需要上传的材料

退会申请书。

| 协会概况 |  联系我们 |
吉ICP备18000426号-1 
    Copyright(C)1994-2021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栋3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