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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的通知

[分类]监管规定,通知公告 [作者] [发表时间]20-01-02 10:01:15 阅读次数:2573

吉评协〔2020〕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建立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通知如下:

本协会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暂定由18人组成,详见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名单(附件1)。根据《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协会负责专业技术评审人员的入库和除名工作。

本协会负责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专业技术评审,以及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指定,负责对其他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专业技术评审。

专业技术评审应组成专家组通过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专业技术评审收费执行《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详见附件2)。

执行专业技术评审工作应遵循《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库名单

附件2:《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二○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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